自11月7日起 COVID-19確診者及接觸者新冠疫情管制措施鬆綁 | 高雄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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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7日起 COVID-19確診者及接觸者管制措施鬆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由於目前我國內疫情控制穩定且全國人口疫苗涵蓋率高,為了兼顧經濟發展以及國人的生活需求,並參考國際各國疫情管理措施綜合評估,自11月7日起,將調整新冠疫情管制措施鬆綁,說明如下:



一、確診者解除7天隔離後,後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解除條件調整:

目前確診者解除隔離後,需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定對象之場所,禁止聚餐、聚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並遵守現行醫療應變措施。本項措施調整後,居家照護之確診者,於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收治於醫院、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之非重症確診者,如以篩檢陰性(需由醫事人員執行)作為解隔條件,解隔後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二、接觸者管制措施全面採行「0+7自主防疫」:

民眾如被匡列為接觸者,依現行措施,可依據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及相關需求,自行選擇「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或「7天自主防疫」。本項措施調整後,接觸者將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改發4劑家用快篩試劑。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者,須備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才可外出,外出時須遵守自主防疫規範,期間應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上述調整事項將與地方政府協調並取得共識。


指揮中心同時呼籲,隨著邊境逐步開放,回歸常態生活,請民眾仍應持續配合相關防治措施及指引,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儘速接種COVID-19疫苗,以提升自身及社區保護力,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新冠疫情管制措施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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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管制措施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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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UAIrhE8Fe4oIG4SoyjBzDw?type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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